作者 hoboks (戴爾真嫩) 看板 PttLifeLaw
標題 Re: [刑事] 遭盧映潔控告毀謗一案
時間 Tue Aug 17 00:33:36 2010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5/16/138-2603628.htm
周玉蔻批評盧是偽善耶
難得有一次我想表態站周這邊了
表態站哪一邊該不會也被告到脫褲子吧?
盧還發表了以下言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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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因為根本不知道你們這些網友的身份,我要連要探討你們犯罪的原因都無從探討
起,所以才要提告,讓警方去查到身份後,我會想辦法去向你們的父母或親友或上司了
解一下你們這些人的人格與行為舉止,並想一下如何讓你們理解言論自由的界限及預防
你們再犯的方法。要發表言論就要以自己的名義為之,不要匿名躲在網路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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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威 原來司法就是要這樣利用的
剛剛國考版還看到一個八卦
盧連補教界名師puma都一起戰了
有誰知道在哪邊可以看到這段言論啊?
※ 引述《e1q3z9c7 (小雞)》之銘言:
: 事實經過:
: 我在2010/5/12於八卦板文章"Re: [新聞] 廢死被罵「腦袋有洞」 副教授告31人"
: 之下發表噓文
: 全文詳見http://ppt.cc/WC6v
: 其中我的噓文為
: "噓 e1q3z9c7:乾禮良"
: 並在2010/8/9經前房東通知收到傳票(當時於租屋處上網)
: 目前警方已了解本帳號為我所有
: 問題:
: 接下來當我本人收到傳票時,是否有必要前去警局做筆錄?
: 若我完全不予理會,是否需要背負任何刑責?
: 暨時檢察官提出不起訴處分的機會有多高?
: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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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yahooc (卡卡獸傳說) 看板 ask
標題 [請問]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
推 eggimage:= =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..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.. 10/26 08:05
推 WhatCanIDo:樓上..然後呢@@ 10/26 08:07
推 eggimage: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.. 10/26 08:08
推 joy830:XD 10/26 08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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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193.12.81
推 depravity:這叫做"盡一個教授的社會責任"教育大眾沒啥不好啊 XD 08/17 00:55
推 hsinyeh:我個人是覺得教授氣度不夠大 不過被告的人也只是剛好而已 08/17 01:19
推 depravity:其實看到那句話 我超想 有為者亦若是 的說 找學生告 XD 08/17 01:22
→ depravity:之前告到一個學生結果是低收入戶我就請他帶家長出席 08/17 01:24
→ depravity:讓家長知道他小孩在幹嘛 我就撤了 教養是父母的責任 08/17 01:25
→ depravity:還是學生我就把她交到父母手上去 XDDD 08/17 01:25
推 darimgh:真不巧 那時在聽他授課時 剛好發生這件事0.0忘記他套哪個 08/17 08:17
→ darimgh:前輩的話~類似說如果身為教刑法的老師 卻不懂的用自己所教 08/17 08:17
→ darimgh:的東西來保護自己應有的權利 那要怎麼教學生呀0.0~更何況 08/17 08:18
→ darimgh:就是因為是教授 所以一般社會對其的期待也更高 出事情名譽 08/17 08:19
→ darimgh:受損對他們影響很大呀~@___@ 08/17 08:20
→ darimgh:最後~其實我在想阿~社會上對老師教授 都放著很高的期待 總 08/17 08:22
→ darimgh:認為爭名奪利或是小氣愛計較都是不對的行為 只是老師教授 08/17 08:23
→ darimgh:應該是不適用"特別權力關係吧"xdd他們也有權有理可以行使 08/17 08:24
→ darimgh:憲法上所保障的訴訟權吧ˊˇˋ?這是我個人的見解拉~ 08/17 08:25
推 darimgh:最後在講一下各人想法拉0.0其實盧映潔人很Free的@@就像是 08/17 08:30
→ darimgh:傻大姐一樣~連學生出席 代簽都不太管的~~0.0xd原po去中正 08/17 08:31
→ darimgh:大學網站查一下老師的信箱 寄封信去跟他道個歉講個話 真 08/17 08:32
→ darimgh:誠點~我覺得老師應該也不至於會非常記叫拉^^給個建議摟~ 08/17 08:33
推 WaterPisces:哼哼 學者~ 08/17 11:22
推 snowtoya:我也是那種覺得被人侮辱就會想去告對方的個性,但是我不 08/17 11:34
→ snowtoya:會冠冕堂皇還為自己找理由說什麼想"教育社會" 08/17 11:34
→ snowtoya:我承認我就是為自己而已 08/17 11:34
→ snowtoya:所以我也看不起那種還找一堆有的沒的理由的人:Q 08/17 11:35
→ mapleone:不管你看不看得起,罵人還是錯比較大。 :Q 支持提告。 08/17 12:53
→ iscu:要罵寄信罵就好... 跑法院超麻煩的 08/17 12:59
→ hoboks:還要被傳到嘉義去 真可憐 08/17 13:14
→ hoboks:想報仇 想讓對方受應報就講一聲 還講的這麼好聽 08/17 13:15
→ hoboks:網路本來就有匿名性 盧憑甚麼剝奪? 08/17 13:16
→ waydi: 網路匿名性是什麼權利呢? @@a 08/17 16:49
匿名性我只想的到隱私權吧
若有小弟想不到的地方 煩請先進們補齊
隱私權在J293 J603都曾被大法官解釋過
國家機關無正當理由 沒有法律依據 個人得拒絕給予不相關資料
更遑論盧之類的第三者不得加以刺探
如果盧抓的到有人指名道姓辱罵他 "XX娘 禽獸" 之類的就算了
因已觸犯刑309
檢警要抓人 要透露個資給告訴人我也沒話說
但如果是一些顯不該當的言論
尤其是反對廢死的言論
這些言論的價值都與公益有關
盧有甚麼資格要扒開他人在網路上的匿名性?
他自己想紅想上電視
為什麼大家跟他意見不一樣
就得跟她相同的暴露自己的個資?
整個世界又不是繞著他轉 拜託
推 snowtoya:誰錯比較大不是重點,重點是教授這招傷敵一千損己一萬 08/17 18:20
→ snowtoya:一個月後大家不會記得誰被告過,只會記得有個愛告人教授 08/17 18:20
→ snowtoya:哦我說愛告人應該不會被告吧 科科 不過我媽就在我旁邊 08/17 18:21
→ snowtoya:我邊罵給她聽邊推文,所以教授來告我也不怕(被父母知道) 08/17 18:22
推 darimgh:顆 我反而會主張網路匿名性也要有所限度耶~太多太多人自以 08/17 18:28
→ darimgh:為怎樣怎樣罵~有了這層保障就可以侵犯別人名譽權@@... 08/17 18:29
推 darimgh:否則網路就變成名譽權的"特別權力關係了" 0.0無法受憲法基 08/17 18:32
→ darimgh:本權保障的大漏洞@__@ 08/17 18:32
推 ameko34:30幾個被告會同時出庭嗎 還滿壯觀的 08/17 19:34
推 Emmiz:我想講一下 我在那篇推了"大推這篇"結果被告 那我要理她嗎 08/17 20:17
推 Jasy:大推也會被告? 08/17 20:42
推 snowtoya:樓樓上 別理他 別跟他和解 08/17 21:02
→ hoboks:大推勒 這樣也告喔 比我想的還誇張 08/17 21:19
→ hoboks:那我這篇挺周玉蔻 我可以跟盧自首嘛? 08/17 21:20
推 WaterPisces:真的是不意外囉 08/17 22:32
※ 編輯: hoboks 來自: 123.193.12.81 (08/17 22:41)
推 tomchow76:台灣就是太過保障名譽權了吧= = 連這樣也能提告... 08/18 01:50
→ tomchow76:根本是無端增加司法訟累而已... 08/18 01:51
推 CrazyMarc:比較「先進」的趨勢不是妨害名譽除罪化嗎?怎麼堂堂教授 08/18 02:10
→ CrazyMarc:反倒是認同妨害名譽入罪這種刑事政策? 08/18 02:11
→ Eventis:她可以全部撤回讓它欠缺訴訟要件,這裡毋寧是司法程序的工 08/18 08:15
→ Eventis:具化,手段的目的化,就是傳統「以刑逼民」的另類型態,如果 08/18 08:16
→ Eventis:真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,也應當是就這部分她有所表述過才是. 08/18 08:17
→ dimer:說大推這篇也會被告...浪費資源 08/18 19:48
→ Eventis:不過說實在的,在這種情況如果不用刑事的手段,單靠民法18I, 08/18 22:56
→ Eventis:184I前+195;這一卡車被告,應該沒人會理她吧Orz 08/18 22:57
→ Eventis:只能說"民法是個沒用的法律",有時候也頗中肯,好比忙碌半天 08/18 22:58
→ Eventis:最終換得一張壁紙,諸如此類的情況,所在多有啊. 08/18 22:59
推 chining1210:只覺得這番話真是冠冕堂皇呢... 08/19 09:12
→ Eventis:今天她就算走民事,評語一樣會是"冠冕堂皇"啊:) 08/19 12:09
→ Eventis:關鍵都在於她"居然"如此"蠻橫無理"地,對於自己(本來以為) 08/19 12:10
→ Eventis:可以做的事,橫加限制與追究,大鯨魚追打小蝦米,司法不公,正 08/19 12:11
→ Eventis:義無救,叭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 08/19 12:11
※ drudgery: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/19 19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