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e1q3z9c7 (小雞) 看板 PttLifeLaw
標題 [刑事] 遭盧映潔控告毀謗一案
時間 Mon Aug 16 19:09:15 2010
事實經過:
我在2010/5/12於八卦板文章"Re: [新聞] 廢死被罵「腦袋有洞」 副教授告31人"
之下發表噓文
全文詳見http://ppt.cc/WC6v
其中我的噓文為
"噓 e1q3z9c7:乾禮良"
並在2010/8/9經前房東通知收到傳票(當時於租屋處上網)
目前警方已了解本帳號為我所有
問題:
接下來當我本人收到傳票時,是否有必要前去警局做筆錄?
若我完全不予理會,是否需要背負任何刑責?
暨時檢察官提出不起訴處分的機會有多高?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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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60.251.51.91
※ 編輯: e1q3z9c7 來自: 60.251.51.91 (08/16 19:10)
※ 編輯: e1q3z9c7 來自: 60.251.51.91 (08/16 19:12)
推 hsinyeh:1.你可以不去 只是可能會有專車接送 08/16 19:15
→ hsinyeh:2.等你被專車接送的時候就知道了 08/16 19:15
→ hsinyeh:3.罪證確鑿 我個人認為沒和解機會不高 08/16 19:15
→ e1q3z9c7:是「可能」有專車接送,還是「一定」 08/16 19:24
推 hsinyeh:第一次不到也許會有 第二次不到可能會有 機率遞增 08/16 19:45
→ hsinyeh:一直都不到一定會有人來找你的 08/16 19:46
→ e1q3z9c7:我想問就是在這個過程中是否有機會不起訴了事? 08/16 19:49
推 Government:教授的度量真大,難怪能接受殺人犯^^ 08/16 19:58
推 hsinyeh:看八卦版的酸文已經很難過了 可以不用入侵這種討論版 08/16 20:03
→ hsinyeh:基本上告訴人不撤銷告訴你是一定會去的 08/16 20:03
推 Government:去那邊,但是千萬別承認你在說誰 08/16 20:06
推 hsinyeh:不認罪檢察官會不會火大我是不知道啦... 08/16 20:11
→ e1q3z9c7:樓上是說檢察官會因為這種事而加控我某項不出庭的罪名嗎 08/16 20:28
→ hughes:你是證據確鑿 跑不掉 08/16 20:35
→ e1q3z9c7:既然都把文章貼出來就不是要脫罪,而是想問本案能否成立 08/16 20:36
→ hughes:你認為 乾禮良 是什麼意思? 08/16 20:38
推 depravity:沒別的罪名好控告 檢察官最不滿也只能在起訴書寫上 08/16 20:48
→ depravity:犯案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惡性重大這類字眼試圖讓法官重判 08/16 20:49
→ depravity:或者發拘票拘妳出席 這樣而已 其實沒啥影響不用擔心太多 08/16 20:50
→ depravity:被拘其實也不過被看到難看點其實還省下交通費 08/16 20:50
→ depravity:真的太遠太忙或者交通費經濟考量其實可以考慮的 08/16 20:53
→ e1q3z9c7:以我的個性反而覺得很光榮 哈 08/16 20:53
→ e1q3z9c7:最帥的是我現在還在馬祖當兵,有夠好玩的 08/16 20:54
→ e1q3z9c7:回一下hu 就是沒什麼禮貌良知的意思 08/16 20:55
推 depravity:當兵被拘還有一個好處 沒有請假的問題 08/16 20:58
推 WaterPisces:賺翻了 XD 08/16 21:03
推 hsinyeh:你歡喜就好 我沒啥意見 08/16 21:18
推 OAzenO:為什麼我的嘴角上揚了... 08/16 21:44
推 Banridi:不覺得你有錯 就不用問了 但是言論市場本來自由 應理性 08/16 21:59
→ Banridi:討論 不是嗎 08/16 21:59
推 ChrisBear:乾禮良 <--這句是「幹你娘」的諧音,你覺得會沒事嗎? 08/16 23:12
→ ChrisBear:早就說麻 一堆鄉民推文酸很爽 接到傳票就馬上哭哭 08/16 23:14
推 hoboks:原波的解釋真不賴 沒禮貌良知 我還蠻希望你可以在檢座面前 08/17 00:06
→ hoboks:這樣堅持 08/17 00:06
推 fgvb:這麼多人噓 她挑31人 顯然是挑其中比較有可能成立的 08/17 10:34
→ fgvb:乾禮良99%的人都知道什麼意思 你去問檢座看他接不接受 08/17 10:35
推 WaterPisces:這是31人後面追加的....可見那討論串可以撈不少 08/17 11:02
→ hoboks:其實獎乾理娘也未必針對誰 若針對的是廢死團體 盧也告不成 08/17 13:17
→ hoboks:更不用說純粹不爽隨手推句髒話 08/17 13:17
→ versace:你可以堅持你的行為並無明確指涉對象 看法官大人願不願意 08/17 17:41
→ iDemon:誰的腦袋沒有洞~? 08/17 21:51
推 hoboks:每個人的腦袋是都有洞 可惜講出這件事 可能會被認為有汙辱 08/17 21:52
→ hoboks:的意思 08/17 21:52
→ sindyevil:你有發表言論的自由 他有提告的權利 所以就接受傳票略盡 08/17 21:52
→ sindyevil:義務吧 08/17 21:53
推 hoboks:提告的管轄法院要算在台北還是在嘉義呢?如果要跑去嘉義 08/17 22:42
→ hoboks:應訊 對於被告不利益 08/17 22:42
推 sausalito:沒有禮貌良知的意思 你講這樣檢座如果採信 麻煩上來PO文 08/17 23:51
→ sausalito:在外島當兵出庭有啥不好 正大光明請公假勒... 08/17 23:52
推 fgvb:當兵請公假是爽到了 08/18 10:19
推 widec:幸好這次我沒衝動 XDDDD 08/18 18:29
推 majungyi:好險我只嗆他出來面對= = 08/18 18:38
推 hoboks:說不定講踹共也被告 08/18 22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