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lookyya (死神~露琪亞) 看板 Militarylife
標題 Re: [專案] [問題] 有沒有人收到警察局通知書?
時間 Tue Nov 16 21:16:49 2010
相關新聞已經在今晚出來了
今天針對網友彙整資料說明提問法部與警署長官
簡單來說
1.是否能先行塞選再做強制處分有犯罪嫌疑的人??
網友來自四面八方來為這種小事應訊實在舟車勞頓
2.單純噓空白文 或 用網拍給予負面評價扣分是否會構成毀謗??
記者那邊也有提問那些長官一些問題
法界與警界長官只給的答案都只有官方回答
「一切由檢察官認定整件事是否構成犯罪」
「發文宜對事不對人」
「版主(管理員)應該先對文章刪除管制~就不會有網友被告了!!」
也就是說各位發文回文還要小心~ 請自行斟酌囉~
因為就算糾正錯誤知識~ 還是你只是下載了某圖片做學校作業被原作告~
人家奇檬子突然來了~ 就算檢方不起訴~ 它讓你跑警局做筆錄他可能也爽~
人在衰的時候除了被告以外~你可能遠道而來做筆錄,卻發生車子爆胎還要請拖吊來吊
(以上為某網友真實案例)
很高興捍衛正確醫療資訊與言論自由不畏被提告的網友
網路言論自由就繼續讓委員們去提案做改革~ 大家辛苦了!!
ps.不回覆以下推文回文~ 軍旅版其他被告若想知其他問題請站內信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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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192.19.97
推 laklak:台灣的法律與立委 兩個字 逼哀 11/16 21:19
→ bigliou:樓上危險喔 11/16 21:21
推 reken1234:辛苦了 11/16 21:23
→ kobe8112:抱歉,「篩ㄕㄞ」選 別告我><! 11/16 21:48
→ phx13:想問問是哪篇被告的? 11/16 22:08
推 ccsasi:看到奇摩首頁的新聞就趕快來看一下... 11/16 22:14
推 vinx:置底有 我改列作為專案宣導 11/16 22:52
→ uen:看有沒有哪個檢察官太閒要辦這個案子 11/16 23:00
推 Gantrithor:如果有移送檢察官一定會辦..看辦到什麼程度而已 11/16 23:06
→ Gantrithor:像是罪嫌不足就不起訴..或是勸和氣生財撤一撤告訴 11/16 23:06
→ Gantrithor:倒是上新聞後按2的人越來越多了 .. 有點無言 XD 11/16 23:07
推 Gantrithor:不要當作司法萬能..但也不要認為司法已死.. 11/16 23:10
→ hoboks:噓文可以告我也很無言:( 11/16 23:30
→ windlll:以後不能噓好了.. 11/16 23:59
→ HADILEN:看你噓的點在哪吧 原文那一篇後面的噓根本已經對人了... 11/17 04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