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hunfu (浪漫的雙魚) 看板 Militarylife
標題 Re: [專案] [問題] 有沒有人收到警察局通知書?
時間 Fri Oct 22 16:02:24 2010
※ 引述《zseal (如果沒有夢 人生就無趣)》之銘言:
: 要告誣告的朋友們
: 請各位還是去大安分局一日遊
: 依照上次我被盧大嬸告去嘉義的經驗來看
: 基本上只是花你個十分鐘做個筆錄就可以閃了
: 人多可能會比較久就是
: 通常這種都會和解啦
: 但請各位學長不要合解
: 就讓案子往上送
: 只要各位被判無罪定讞
: 就可以告他誣告了
: 我真想看看被八十個人告誣告是什麼下場
: 說不定十一月之後
: 變成他哭爹喊娘向各位要求和解也說不定
: 因為法官通常看到這種小朋友網路糾紛 都懶得理= =
難啦
因為這次被告的人確實都有"推噓文" 所以有了事實
加上被"污辱"是個人自我的認知 所以要告他誣告 是不太可能成功的
但是如果是反過來告他其它的罪名 成功率可能還高一點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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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2.187.219
推 limitex:像什麼? 告他一日損失? 10/22 16:29
→ gogojohn:哪些其他罪名能成立嗎~?! 10/22 16:36
→ suker:精神賠償之類 並拿出"車馬費"證明 叫對方賠你 應該可以 10/22 16:40
推 beckon:所以要坐高鐵北上 XD 10/22 16:54
推 jatj:坐飛機北上 香港轉機 一日停留的住宿費用等等 10/22 16:55
推 aaaaasuede:樓上飛回台灣大安分局報到再向原告提出賠償一定很精彩 10/22 17:08
→ benkei:那個po文者在8221說人有奴性思想病的不清.. 10/22 17:12
→ benkei:依據這點,反回去告網路妨礙名譽,不知是否可行.. 10/22 17:13
→ ray0115:我在國外耶@@ 10/22 17:39
推 vinx:本系列文章列入精華區 10/22 20:48
推 iorice:就算沒辦法告他誣告,80個網友在全台各地告他,讓他全台跑 10/22 21:49
推 cvl:可以請原PO告訴我們告什麼罪名比較容易成立嗎? 10/22 22:48
→ shiva999:========我退伍都快20年囉====弟兄們.加油~==========^_^ 10/28 02:15
→ sky6969:推坐高鐵北上!!!! 11/04 06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