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 ntu01 (台大遠征隊) 看板 PttLifeLaw
標題 [刑事] 被他人提告妨害名譽, 這樣是否成立?
時間 Sat Dec 18 11:25:07 2010
事實經過:
之前在ptt militarylife板, 因為在某位板友的文章底下推文
"軍旅板的頭噓送給你 渣"
收到警局的到案說明通知書, 近日內要去警局說明案情
詢問警局的結果是必須要去警局說明, 當時寫下這句話是否有人身攻擊意思之表示
問題:
我想請教的是, 這樣子的一句話有構成妨害名譽或者是誹謗的要件嗎?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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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1.249.169.180
→ trausing:公然侮辱 12/18 12:30
推 sashar:有 合致了 恭喜獲得傳票一張 快去道歉吧~~ 12/18 12:40
→ ntu01:只是"渣"一個字就符合要件??這也太矯枉過正了吧... 12/18 12:57
→ snowtoya:會不會符合要去問檢察官法官,不是問板友 12/18 13:29
→ snowtoya:說真的如果我很愛告人的話,這種說不定有機會成立的,我 12/18 13:30
→ snowtoya:也會去告告看,反正也沒損失。 怕被告就講話小心點啊 12/18 13:30
推 hoboks:這件事已經上新聞了 快去找相關的人幫忙 12/18 13:36
→ yuusnow:賤 豬 蠢 都一個字呀 罵人也都有公然侮辱 12/18 15:07
推 debbybebe:現在PTT生態已經變了 我也是在名片檔寫一些話就被告 12/18 16:44
→ debbybebe:沒有指名道姓 當時狀態也不在站上 更何況看到的人只有 12/18 16:45
→ debbybebe:原告 12/18 16:46
推 depravity:自我意識抬頭很好阿 XD 12/18 19:25
推 tussh:有人專門靠引占告人賺錢阿...網路跟法律真的是~ 12/18 23:18